台依「公民不服從」判太陽花領袖無罪
文章日期:2017年4月1日

【明報專訊】台灣2014年爆發「太陽花學運」,民眾為抗議議會強行通過審查「兩岸服貿協議」佔領立法院23日。台北地檢署事後以妨害公務、煽惑他人犯罪、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名,起訴時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現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及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台北地方法院昨一審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因其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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