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暴力就是暴力 不容歪理美化
文章日期:2017年3月18日

【明報社評】去年旺角暴亂,其中三名被告暴動罪成立,全部判囚3年,是事件中首宗以暴動罪定罪的案件。判刑是輕是重,言人人殊,然而法院今次裁決,與早前的「七警案」,都不約而同向社會發出了清晰信息:暴力就是暴力,不容於文明法治社會,不管施暴者有何目的或「苦衷」,都必須承擔責任。近年香港政治鬥爭激烈,不少人事事政治掛帥,「屁股決定腦袋」,基於政治立場論斷是非,以雙重標準看待敵我行為。今次暴動案和七警案的裁決,正好重新為社會劃下紅線,提醒各界必須向暴力說不,不能以歪理美化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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