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賄例》定義收窄 秘撈圖損主事人業務才違法
文章日期:2017年3月15日

【明報專訊】辯方早前於審訊時曾提到,陳志雲涉案的取酬工作只屬「秘撈」,不涉貪污。終審法院昨頒下判辭,主動釐清《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中「與主事人業務有關」的意思,包括須證明代理人意圖影響主事人業務,並會為主事人帶來負面影響。有法律界人士認為,上訴庭對有關條文的詮釋太闊,即使做兼職亦「可能中招」,終院的判決有助收窄定義。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