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說話要負責任 興訟須思後果
文章日期:2017年3月8日

【明報社評】特首梁振英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指他日前公開聲稱「梁振英遭香港和外國的稅務局調查」,與事實不符。泛民議員批評,特首向立法會議員提出民事訴訟,開了很壞的先例,有議員更稱,若梁振英夠膽就控告所有民主派議員,呼籲市民與梁繼昌站在同一陣線。純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場誹謗官司並非無憑無據,香港也不應走上只求鞏固偏見、不講事實證據的「後真相政治」,然而梁振英身為行政長官,即使自掏腰包以個人名義入稟,難免惹來以法律手段要別人收聲的質疑,加深社會對立,在政治上並不好看,興訟是否明智,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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