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教舞叫女童摸陽具 公大生稱只是熒光筆
文章日期:2017年2月28日

【明報專訊】兼職教跳舞的公開大學學生,涉於去年8月在舞蹈課上要求6歲女童摸其陽具,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昨開審。女童形容當時碰到「軟和皺皮」的陽具後感醜怪,認為好核突。被告自辯時則強調當日並無與女童有任何身體接觸,只曾叫女童拿着熒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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