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受賄 華潤前董事長宋林認罪 涉款逾3300萬 廣州開庭擇日宣判
文章日期:2017年2月28日

【明報專訊】華潤原董事長宋林貪污、受賄案昨日在廣州中級法院開庭,控方指宋林利用職務侵吞公共財物,索取、收受財物,總額超過3300萬元(人民幣,下同)。宋林當庭表示認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宋林案備受外界關注,有指其背後有更大的老虎,但此次庭審,並無相關信息透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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