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囚兩年 盧偉聰﹕心情沉重 曾偉雄:同事可能犯了錯 員方批刑期太重
文章日期:2017年2月18日

【明報專訊】7名警察於佔領運動期間襲擊示威者曾健超一案,法院周二裁定7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罪成,區院法官杜大衛昨判各入獄兩年,相關刑期昨於警隊內部引來極大迴響。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指出,有警員因不滿刑期要求上街遊行,但協會不參與亦不鼓勵。警務處長盧偉聰昨首公開開腔回應7警罪成,形容心情「非常複雜及沉重」,同時強調「我們要相信法律」,但沒就事件公開道歉。前處長曾偉雄昨晚接受本報查詢時,被問及7警有否做錯,他聽畢同樣形容心情非常沉重:「因為有同事執勤期間,可能犯咗啲錯誤」。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