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七警致警隊蒙羞 損港聲譽 曾健超促警方向市民道歉
文章日期:2017年2月18日

【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將時任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押到「暗角」拳打腳踢。2年多後,七警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昨被區院法官杜大衛判處入獄2年,不獲緩刑,須即時入獄。他怒斥7人行為非常嚴重,不但使警隊蒙羞,更令香港聲譽在國際社會中受損。曾建超則希望警方為錯誤向市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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