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七警罪成公義獲彰顯 警隊社會關係須擺正
文章日期:2017年2月15日

【明報社評】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員毆打曾健超一案(下稱七警案),法官裁定全部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由案發前曾健超向警察淋潑異味液體挑釁,到之後7名警員將他帶往暗角毆打,攝影鏡頭捕捉了事發經過,鐵證如山,無論是今次七警定罪,還是去年曾健超被控襲警及拒捕罪成,均是合理判決,彰顯法治。近年香港社會嚴重撕裂,警民對峙頻仍,曾健超與七警案只是一個標誌象徵,多宗牽涉警民暴力的個案尚待處理。每宗案件得到秉公辦理,都有助社會傷口癒合,雖然過程痛苦漫長,不少人將因為昔日一時衝動而毁了前途,留下難以磨滅的烙印,然而最重要的是社會各方能汲取教訓,銘記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不要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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