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較輕控罪罪成 大律師:按事主傷勢下調
文章日期:2017年2月15日

【明報專訊】七警案中,公眾得知的控罪包括「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以及針對第五被告的「普通襲擊」罪,法官杜大衛昨裁定7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量刑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然而這並非「石頭爆出來」的罪名,大律師石書銘指出,法官可基於事實裁定及客觀評估,並根據事主傷勢修訂「下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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