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曾太收李國寶35萬」無實證 應只考慮庭上證供 官引導陪審團:法院非「道德法庭」
文章日期:2017年2月15日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官陳慶偉昨開始引導陪審團,強調控方指控曾太鮑笑薇接受雄濤廣播主要股東李國寶35萬元一事並無實證,又稱法院不是「道德法庭」,陪審團不應按個人情感作裁決(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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