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激光須醫生監場 擬立法規管 業界憂成本大增
文章日期:2017年2月8日

【明報專訊】食物及衛生局計劃立法分兩級別規管15種美容用途的醫療儀器,激光、高強度聚焦超聲波(HI-FU)等須有醫生在場監督下操作,且不能同時「走幾個場」,預料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消息稱,條例通過後不會立即生效,會設過渡期,以完成操作訓練,「不是一兩年之間可完成」。有美容業界擔心,加入醫生監督會增加美容業經營成本,令部分小規模美容院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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