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捐食物免責 港府:無意立法
文章日期:2017年2月5日

【明報專訊】本港未有法例保障食物捐贈者的法律風險。根據智經研究中心前年的研究,美國、加拿大及意大利等地已有法例免除捐贈者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其中美國於1996年通過《Bill Emerson好撒瑪利亞人食品捐贈法案》,免除捐贈者及接受食物的非牟利組織,因為食物性質、出產時間、包裝及狀態而引起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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