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廉航:延誤一概不賠
文章日期:2017年1月12日

【明報專訊】內地「航班正常管理規定」1日開始實施,42家航空公司發布延誤補償標準,對因天氣、突發事件造成的航班延誤均不會作出補償。至於航企原因造成的延誤,南方航空、中國航空、深圳航空等12家公司的標準為,4至8小時的延誤每人補償200元(人民幣,下同),8小時以上則有400元;東方航空和上海航空則將上述標準定為最低標準。不過,廉價航空對所有情况的延誤都不會進行補償。數據顯示,去年內地機場整體出港準點率為70.4%,平均延誤時長為3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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