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實戰場:貼身時事題 拓展好觀點
文章日期:2016年11月25日

【明報專訊】當天另一組學生討論時事題,較為貼身,且看同學處理起來是否更得心應手?

◆題目:由於器官捐贈率偏低,有人建議香港應改為實施「預設默許」機制。你同意嗎?

(編按:香港現時實施的是「自願捐贈」機制,市民須於生前明確表示願意捐贈器官,並得家屬同意才能捐贈器官;「預設默許」機制則是指政府假設所有市民死後同意捐贈器官,不同意者須於生前提出反對)

◆首輪發言節錄

(*是次4人小組討論時間為12分鐘)

‧1號:唐浩弘

立場:同意

‧2號:陳錦良

立場:不同意

‧3號:李峻樺

立場:不同意

‧4號:錢思韻

立場:不同意

1號:我很大程度上同意香港實施「預設默許」機制,因為這能增加香港的器官捐贈率。就老人家而言,很多老人不清楚器官捐贈機制,因此相對較少捐贈器官;就年輕人而言,有些人縱然沒有表示願意捐贈器官,卻並不介意捐贈器官,因此設立「預設默許」機制能讓他們捐贈器官;對小孩而言,捐贈器官的意願由家長決定……

2號:1號同學同意立法,是因為他認為這可提高器官捐贈率,此亦是政府立法目的,以求延續更多人的生命。但我之所以不認同實施「預設默許」機制,是基於以下兩個原因:可行性與針對性。香港的器官捐贈率只有百分之2.5(編按:指登記器官捐贈名冊的比率),相比其他國家為低,相對於西班牙百分之43的器官捐贈率(編按:2015年香港每百萬人僅有5.8人死後捐器官,西班牙每百萬人有39.7人死後捐器官,是香港六倍有多,器官捐贈率冠絕全球),就顯得更低。但我們不可以把西方文化與香港相提並論,中國人受傳統「死後保全屍」的觀念影響,這未必能有效提升捐贈率。

3號:我同意2號同學的觀點,我亦不同意香港改為實施「預設默許」機制。從成效而言,機制未能完善地改善問題。此機制容許市民生前提出反對器官捐贈,而中國人受傳統「死後留全屍」思想影響,因此市民大有可能於生前提出反對。「預設默許」機制未能讓所有市民均同意器官捐贈,無法即時並有效地解決器官捐贈率低的嚴峻問題。

4號:我不同意香港應改為實施「預設默許」機制。我同樣會就可行性和針對性申述觀點。香港器官捐贈和人口老化問題均十分嚴重,而「預設默許」機制的對象是所有市民,即政府須檢查所有市民的器官死後是否適合捐贈,會大大增加政府的醫療負擔。相反,「自願捐贈」機制是自願的,就中國傳統觀念而言,大家都不認同捐贈器官……

◆卷四小組討論形式

人數:4至5人

準備時間:10分鐘

流程:學生各有1分鐘首輪發言,然後按小組討論的參與人數而定討論時間(12分鐘或15分鐘)

◆老師評語

題目的前設是香港器官捐贈率偏低,大家有論及箇中原因,並提及「預設默許」機制的漏洞。

1號考生在首輪發言時的觀點不夠聚焦。首輪發言時宜先帶出觀點和論述重點,而不是花時間解釋不同情况。

2號考生在說服力和觀點組織方面表現不俗。他從可行性和針對性兩方面作出申述,點出題目,再於小組討論時提出教育、宣傳才是最重要,具說服力。

3號與4號考生的表現尚算滿意,但犯了同一毛病,就是未有對觀點作詳細闡析。3號考生有個不俗的觀點:指出因機制並非強制性,就算機制推行,對器官捐贈率未必有幫助,卻沒對此加以闡述,較為可惜;4號考生提出醫療負擔問題,此觀點其他同學未有論及,亦應加以詳細解說。

評審老師:香港管理專業協會李國寶中學 中文科老師 邱銘熙

圖:譚舒雅、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