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認人 被告拒「擘大眼」
文章日期:2016年10月21日

【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案件昨續審。庭上播放第5和第6被告的認人片段,顯示曾健超當日認人時曾要求他們「擘大眼」、望向前方和站起身等,負責認人手續的總督察作供指有轉達要求,惟兩名被告均沒理會,但強調因疑犯不是自願認人,警方不能強迫他們遵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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