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獲發認可USB 可攜回家工作
文章日期:2016年6月12日

【明報專訊】有高級懲教主任遺失俗稱「USB手指」的外置記憶體,導致有囚犯自殺片段等外泄,有資深懲教人員透露,懲教人員只能用有懲教署CSD字眼的指定外置記憶體,上面刻有的號碼是職員編號,其他沒有懲教署標誌的記憶體,均禁止攜帶入院所內。該署人員稱,院所內的共用電腦數量有限,人員下班後亦難留在院所內處理文件,因地方及電腦不足,故容許職員以須輸入密碼才能開啟內裏檔案的記憶體,將考勤報告及調查文件帶回家處理,有需要時亦容許複製閉路電視片段到記憶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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