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地庫公契禁改用途 佔業權份數可交易
文章日期:2016年6月8日

【明報專訊】翻查伊利近街40號於1963年的入伙紙,建築物最初設計時並無地庫,然而地基部分卻佔整棟大廈業權十二分之一,這部分業權自1964年起曾作多次買賣。有律師解釋,部分舊樓的屋頂或地庫等空間,雖列明不可作任何用途,但仍佔有業權份數,可作買賣,而且一般較便宜。部分買家購入卻可能藉僭建並租售單位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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