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庭法官有權撤控罪
文章日期:2016年6月2日

【明報專訊】13歲中一女童因被取笑肥胖而襲擊同學,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她昨獲裁判官判處12個月監管令,撤銷控罪。有大律師指出,根據法例,兒童庭法官與其他法庭的法官不同,有權撤銷控罪,令有關定罪紀錄「好似粉筆字咁抹咗去」,背後理念是令少年犯有機會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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