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反恐屬義務 知情不報可拘半月
文章日期:2016年5月27日

【明報專訊】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反恐法與普通市民息息相關,甚至知情不報都屬違法。廣東省展開《反恐法》系列宣傳,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賈學勝表示,《反恐法》明確指出每位公民都有協助、配合反恐工作的義務,遇到涉恐信息要積極舉報,知情不報最高會被處15日拘留及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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