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案 屢用「應該」字眼作供 官斥高級督察斷估
文章日期:2016年5月4日

【明報專訊】「七警案」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向警察淋潑有味液體及拒捕,案件昨續審。高級督察傅駿業庭上講述制服疑犯的經過,其間不時使用「應該」、「嘗試」及「相信」等字眼,裁判官提醒他這些字眼意味他對供辭不肯定,惟他其後繼續用這些字眼。裁判官終按捺不住「黑面」斥責,指傅明知這些字眼的意思,「所以我解讀你(供辭)嘅意思係『唔清楚』、『推斷』同『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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