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中港簽訂協議 即可一地兩檢 梁家傑斥繞基本法 律政司:研究方向之一
文章日期:2016年3月14日

【明報專訊】近日兩會期間,在北京先後有人大常委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先後提出,在香港落實高鐵一地兩檢,毋須透過《基本法》附件三處理。身兼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昨日解釋,一地兩檢並非把全國法律在港實施,只是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實施出入境和海關管理的法律,因此只需兩地政府達成協議,就可請人大常委會決定。饒強調,做法並無違反基本法和不會破壞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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