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代否決副校理由 指為「保護陳文敏聲譽」
文章日期:2016年1月29日

【明報專訊】昨日記者會上,李國章被問及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遭否決擔任副校長事件時表示,沒公開解釋否決原因,是為了保護陳文敏的聲譽及私隱權,又反問記者如果向報館求職被拒,「你想不想公司給你理由為何(你)得不到該工作?是你的人格問題、工作問題、態度問題而得不到機會?全世界沒有人這樣做的」。他表示,若陳文敏願意向校委會發信表示不會控告校委會泄漏私隱,他願意公開有關否決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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