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手冊更新 未提視藝「異常須寫報告」
文章日期:2015年12月16日

【明報專訊】上屆文憑試視覺藝術科考生張芷晴被指「抄自己」,考評局原打算在考生手冊中新增指引,要求監考員如發現任何有關使用參考資料的異常情况(如:創作作品與帶進試場的某一參考資料在構圖、圖像和色彩運用等方面均十分近似),考生須填寫報告,並連同相關參考資料如書本、雜誌等交考評局跟進。昨公布的考生手冊未列出上述條文,而新增兩條條文分別是「參考資料乃供參考之用」及「監考員在考試期間可檢視考生帶進試場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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