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供應商改貨價 競委會倡列違例
文章日期:2015年3月31日

【明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就《競爭條例》草擬指引諮詢公眾,昨公布修訂指引,諮詢公眾約3星期,料下月提交立法會。過去有大型連鎖店被指為維持競爭力,要求供應商向其他零售商訂立指定零售價。新指引舉例列明,如供應商控制轉售價格,可能屬違反競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昨表示,如一切順利,希望可於年底實施《競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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