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醫學美容」無定義難規管
文章日期:2015年2月8日

【明報專訊】DR醫學美容集團奪命事故後,政府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建議35項涉入侵性及皮膚穿刺的美容程序,包括抽脂及注射美白針等,必須由醫生進行,但未有立法規管。政府去年12月發表「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主要事項包括醫療服務質素、加強消費者保障、機構的標準及罰則等,而日間醫療機構若提供的程序屬高風險,例如涉及麻醉程序,或病人屬嚴重系統性疾病的不穩定(急劇惡化)或更差狀况,亦將受新制度規管,但沒有提及如何規管醫學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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