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選抉擇不可一錯再錯:論選舉真假的國際標準
作者﹕陳家洛
文章日期:2014年7月21日

【明報專訊】真普選有國際標準嗎?早在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已經提及什麼是「真正的選舉」了。《宣言》第21條表明:「(1)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2)人人有平等機會參加本國公務的權利、(3)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這一意志應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選舉予以表現,而選舉應依據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並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當的自由投票程序進行。」值得注意的是,《宣言》表達的是普世、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核心價值,是對當代極權政權的反思和批判,不管各國會不會做到有關要求,都不可以否定這個推動民主的規範系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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