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文字江湖﹕竊鉤竊國
文章日期:2014年1月26日

【明報專訊】香港傳媒最近又在吵僭建了,不過這次吵的,不是原則性的違建拆除問題,而是名流高官「僭建」,明明已經違法亂紀,必須拆除,政府執行單位卻一拖再拖,似乎不聞不問。有時我就想,香港傳媒使用「僭建」一詞,從語義上來講實在有點奇怪,是否暗示香港人有尊卑貴賤之別?香港社會等級有差,可以像魏晉南北朝那樣,有一種隱性暗藏的「九品中正」規則,把人分作三六九等?這個「僭」字,在中文語境中,指的是僭越,是說,做出超越自己身分或階級的事,犯了禁忌。高中歷史課本告訴我們,天子用九鼎,諸侯七,卿大夫用五,士只能用三,多用就是僭越,不僅失禮,還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不識字的愚夫愚婦都知道,只有皇帝才能穿五爪龍袍,就算你貴為宰相,也不准穿,穿了就是僭越,甚至要殺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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