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溫放肉 六成冰鮮肉店違規
申訴署轟食環「立法嚴 執法鬆」
文章日期:2013年10月25日

【明報專訊】冰鮮肉類若沒妥善存放冷凍櫃,容易滋長細菌,有可能引致食物中毒。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食環署規管冰鮮肉店的制度,並派員巡查本港46間冰鮮肉店,發現逾六成店舖違規處理冰鮮肉類,包括將冰鮮肉類存放於室溫而非冷凍櫃內,以及涉嫌將冰鮮肉類冒充新鮮肉類出售。調查亦發現,過去4年食環署只發出3封警告信,當中3年沒發出警告信。申訴專員黎年斥責食環署「立法嚴謹,執法寬鬆」,提出8項建議,促食環署加強巡查,以增加阻嚇力。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