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遲50年執法
指開錯門口促還原 業主疑當年驗樓甩漏
文章日期:2013年5月26日

【明報專訊】54年樓齡的北角幸福大樓防煙門不符建築圖則,原定兩重防煙門只得一重;有兩層即使防煙門齊全,卻有4個單位夾在兩重防煙門中間。屋宇署兩年前突然向業主發信,要求還原防煙門,當年第一手業主的兒子蔡先生,親證入住半世紀從未改建,更發現大樓多達六成樓層不符圖則,蔡先生的住宅大門對正已「失蹤」防煙門的位置,若要改動便要拆門。他質疑當年政府驗樓發出入伙紙時,無視這些錯誤,50年後卻突然出信,因此已向申訴專員投訴,「這是政府疏忽,應由政府出錢去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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