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救(remedy)
文章日期:2012年5月21日

補救指採取行動矯正差錯,力爭減少損失或不良影響。如2009年,警方在觀塘繞道高速公路截停5輛的士、私家車與貨車,設立路障,希望阻截非法賽車,但跑車不顧市民死活直撞向「路障」,引致8車碰撞、6人受傷。警方被指以平民當作「人肉沙包」,罔顧市民生命安危,時任警務處長鄧竟成就事件公開道歉,承認「行動時判斷出了問題」,會認真檢討及研究賠償問題,以勉回公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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