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文章日期:2008年8月8日

根據《憲章》,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負有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責任,安理會的組織方式是要使其能夠持續不斷地行使職能,故每個理事國都必須有一名代表常駐聯合國總部。1992年1月31日,安理會在總部舉行了第一次首腦會議。安理會由5個常任理事國: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和美國,以及10非常任理事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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