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專欄﹕豁免權
文章日期:2011年4月19日

【明報專訊】議員在會議廳裏,是否不論什麼行為都獲豁免法律責任?不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規定,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不論發表任何言論,不得因而對他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這是保障議員在會議上的言論自由。《條例》又規定,議員在出席會議以及在前往或離開會議途中,免因民事債項而遭逮捕;在出席會議時,免因刑事罪行而遭逮捕。議員的豁免權只限於此。即是說,議員如果犯了刑事罪行,包括在出席會議時犯了刑事罪行,在會議外是可以被逮捕或檢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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