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被告保釋 禁足旺角 控方﹕循簡易程序檢控最高囚5年
文章日期:2016年2月12日

【明報專訊】旺角大年初一晚至初二早上因小販問題發生警民暴力衝突,涉案其中37名被捕者被落案起訴,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發言人、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參選人梁天琦在內的34男3女,各控一項暴動罪,其中1女改控參與非法集結罪。眾被告毋須答辯,全部准以500元至兩萬元保釋,其間不得踏入指定的旺角區域。控方代表、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稱,目前循簡易程序控告該37人暴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囚5年及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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