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安理會維護國際和平
文章日期:2015年3月2日

【明報專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是聯合國6個主要機構之一。根據《聯合國憲章》,安理會負責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就任何破壞和平的行為決定採取武力或非武力的解決辦法(如經濟制裁)。安理會成員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中、英、美、法、俄)及10個兩年一任的非常任理事國。安理會任何決定均須得到最少9個理事國同意(必須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換言之只要有常任理事國反對,議案就會被否決),該會有權規定所有聯合國會員國執行其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1年的聯合國大會取代中華民國獲得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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