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日有中學舉行升旗禮,14名學生被指作出「不尊重升旗禮儀的行為」。涉事學生稱當時在雨天操場吃早餐,副校長斥責他們沒有站立,最後停課3天,引起熱議。不尊重禮儀固然不對,那麼,怎樣才算是尊重禮儀呢?是不是愈鋪張便愈好呢?徒具其形的外在行為表現又有沒有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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